Page 351 -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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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1 我對銀行作業與服務委外的監理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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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環 境 保護法規的規範。
3. 對其員 工提 供 必 要之 工 作與作業安全 教育 訓練 ,且對其員 工 之 雇
用 必須 符合 政府勞基 法與安全 衛 生法令之規定。
四 、合約 期限
本合約有效 期間自 民 國 XX 年 X 月 X 日 至 民 國 XX 年 X 月 X 日
止,為 期 1 年。合約 期 滿 日之 30 日前,如 甲 乙 雙 方 皆 無 書面要 求終
止、 修 改、或 暫 停本合約之 聲 明,則 視 為 雙 方 同意 依本合約之條款
約定 自動 續 約 1 年。
五 、 付 款方法
雙 方 同意付 款 採 月 結 制,以 1 個 月為 1 期 , 每 月月 底 為 期 末 。 甲 方
應於 每 月 10 日前 結 算 上 期 之服務 費 用, 彙 總 後依 乙 方使用 單位 個 別
整 理分類, 詳 列 乙 方各使用 單位 之服務明 細 與 個 別 使用 單位 之 總 金
額 ,並附上該 期期 末 之 倉儲 月 報 表 ( 含 文 件 、家 具 、及 贈 品 ) 後 開 立
1 張 統 一發票, 寄交 乙 方管理部 門 確 認單 據明 細 審 核 無誤 後,於 次
月 25 日前 開 立 即期支 票 寄 予 甲 方或以 電 匯方式將 貨 款匯 至 甲 乙 雙 方
所約定之銀行 帳 戶。
六 、 甲 方之服務品質保 證 與 義 務
( 一 )甲 方依本合約之規定,應善 盡 管理人之 責任 ,並 盡 力 維護 倉儲
環 境 之安全, 唯 獨 下列原 因 所 致 之 損 失將 不負 賠償 責任 :
1. 因 乙 方 裝 箱 不良 在運送過程中 引 起 的 文 件 散 失及 損 毀 。
2. 因不 可 抗 力 所造成運送 延 遲 之 損 失。
3. 包 裝封 條完 好 、但是內 容 短少 或 不 符, 無 法 證 明 係因 甲 方 故意 過
失所 致 。
4. 因不 可 抗 拒 之 自 然 因 素 造成 直 接 或 間接 之 損 失,例如,地 震 、 颱
風、及 雷擊 。
5. 因 戰 爭 及核子事 故 所造成之 損 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