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4 -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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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資訊技術統一評等制度



                           資訊技術統一評等制度係監理機關用來評估並                             授  予銀行及委外供應
                       者風險等     級  的監理工具,該制度協              助  檢查人員作出風險評估並                彙總   檢查

                       缺失  ,檢查人員應使用該制度以評估風險                        暴額   、風險管理       表  現、及確認
                           的監理等
                         需
                       必
                       得適當的管理。資訊技術統一評等制  級  ,以確  保  所有委外作業與服務  度主要由稽核、管理、發展與取  缺失皆  被提出且風險已     獲
                       得、及    支援   與  傳送  等  4  個重要的風險評估           因子   構成一    綜  合評等,     詳細   的
                       內容如    表  6-4  及  6-5  所  示  。














                           無論   是於海外地區委外或國內委外,美國監理機關                             都  強調監理機關

                       必  須  要有能   力  且不受    阻礙   地檢查由       (  海外  )   委外供應者所提供的作業與
                       服務,而且於海外地區作委外安排一定不能                           阻礙   銀行遵循美國的法令及

                       規
                       的監督,本 範,而監理的目的則主要在確認銀行是否已對海外委外供應者作充分  節  將  介紹  美國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美國  通貨  監理  署  、

                       及美國聯     準  會對委外     至  海外地區的監理與要求。



                       一、美國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對銀行委外至海外地區的


                            監理

                           有關美國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對銀行委外

                       點,一是要求美國監理機關可以取得海外地區委外相關資訊,                          至  海外地區的監理重  二  是美國
                       監理機關必       須  要可以檢查由海外地區委外供應者所提供的作業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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