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1 - 銀行授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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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案件的簽報與審核





                    授信人員的工作大抵有三項:信用調查、簽擬授信條件與核貸工
               作,有的銀行還包括覆審及催收工作。為達成上項工作,授信人員應

               有使用電子文件系統               (  如  E-loan)   的能力,並能蒐集分析授信資料,
               再簽擬授信條件,然後依授權層級報核。




               第一節
                  授信人員



                    銀行的授信人員通常包括授信行銷人員、審查人員及督導人員。
               至於授信人員的素養請見第一章。


                     授信行銷人員


                  1.   全員行銷:銀行要建立全員行銷的制度,分行及總行所有人員
                     均要擔任行銷責任。

                  2.
                     專業行銷人員:但是,仍應有專責行銷人員,例如營業單位的
                     帳戶主管       (Account officer)  、正副主管,區域授信中心及海外小

                     組的行銷人員。
                  3.   行銷督導人員:再者,各級授信審查主管及督導長官,甚至總
                     經理及董事長在必要時也都應走出銀行,擔任行銷工作。




                                                               第  12  章 授信案件的簽報與審核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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