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1 - 銀行授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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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案件的簽報與審核
授信人員的工作大抵有三項:信用調查、簽擬授信條件與核貸工
作,有的銀行還包括覆審及催收工作。為達成上項工作,授信人員應
有使用電子文件系統 ( 如 E-loan) 的能力,並能蒐集分析授信資料,
再簽擬授信條件,然後依授權層級報核。
第一節
授信人員
銀行的授信人員通常包括授信行銷人員、審查人員及督導人員。
至於授信人員的素養請見第一章。
授信行銷人員
1. 全員行銷:銀行要建立全員行銷的制度,分行及總行所有人員
均要擔任行銷責任。
2.
專業行銷人員:但是,仍應有專責行銷人員,例如營業單位的
帳戶主管 (Account officer) 、正副主管,區域授信中心及海外小
組的行銷人員。
3. 行銷督導人員:再者,各級授信審查主管及督導長官,甚至總
經理及董事長在必要時也都應走出銀行,擔任行銷工作。
第 12 章 授信案件的簽報與審核 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