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解讀中國基金教戰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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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中國基金教戰守則



                              一覽請詳附錄 9)


                              八、LOF (Listed Open-Ended Fund)



                                  LOF 是在深圳交所上市交易及申購贖回的開放式基金。投
                              資者既可通過基金公司直銷機構,或代銷銀行和券商進行基金

                              申購、贖回 (場外交易);也可通過交易所像買賣股票一樣交易
                              LOF 份額 (場內交易)。
                                  場內和場外兩種申購方式並不存在絕對的優劣差別。只是

                              由於二級市場的買賣價格除了取決於其份額淨值外,還與市場
                              供求關係有關;因此,LOF 基金二級市場買賣價格會出現折/

                              溢價現象,也就存在套利空間。
                                  LOF 本質上仍是開放式基金,基金份額總額不固定,可以

                              在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場所申購、贖回。LOF 發售結合了銀
                              行等代銷機構與深圳交易所交易網路二者的銷售優勢。

                              LOF 投資方式:


                              1.  通過證券公司以撮合成交價格買入、賣出基金份額;
                              2.  通過有基金代銷資格的證券公司辦理場內申購、贖回,以
                                 當日收市後的基金份額淨值成交;

                              3.  通過場外代銷機構辦理場外申購、贖回,以當日收市後的
                                 基金份額淨值成交。


                                  與 ETF 一樣,LOF 同樣具有可在交易所買賣及申購、贖
                              回機制的開放式基金特性。相對而言,LOF 較 ETF 更具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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