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1 - 金融科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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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8  Novus 的基本 運作模式


                        (二)擴展現有市場運作架構


                             WEF (2015)  認為,新市場平台也可能由大型機構共同開發和使

                        用, 大型金融 經紀機構 為維持現 有市場地 位與競爭 力,將積 極地 推
                        展新 市場平台 業務,或 投資收購 新市場平 台,提高 各大型機 構間 的

                        資訊交換與效率。
                             此一商業模式如圖 3-9 所示,大型金融與中介機構共同組成新

                        市場 平台,但 因排除小 型機構參 與,此將 導致小型 中介機構 出現 市
                        場進入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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