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8 - 進出口外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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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外匯實務
二、進口單據到單之處理程序 以下僅供參考,實際作業請
(
依各銀行內部規定辦理
)
(一)編號及登記
1. 收到信用狀項下單據後,將單據相關內容鍵入電腦,
以編列進口押匯編號。
2. 在提示之指定銀行之寄單伴書 (Covering Letter) 及其
提示之信用狀項下單據上,逐張加蓋進口押匯編號戳
記,整套單據應編列同一號碼,以利單據之控管。
(二)審查信用狀項下單據及 / 或匯票
1. 2. 調出信用狀檔案卷。
依寄單伴書內容核對單據有無缺漏,及提示單據之種
類及份數是否符合信用狀之規定。
依據信用狀條款及信用狀統一貫例之規定,並參酌國
3.
際商會頒佈之國際標準銀行實務 (ISBP) 、銀行委員會
之意見 (Opinions of ICC Banking Commission) 或
DOCDEX Decisions 等,逐項審查信用狀所規定之單
據。
4. 單據審查之要點:
(1) 符合之提示 (Complying Presentation)
依據 UCP600 第 2 條之規定, “ 符合之提示 ” 意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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