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8 - 進出口外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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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外匯實務



            二、進口單據到單之處理程序                    以下僅供參考,實際作業請
                                            (
                 依各銀行內部規定辦理
                                         )
            (一)編號及登記


                 1.   收到信用狀項下單據後,將單據相關內容鍵入電腦,

                    以編列進口押匯編號。
                 2.   在提示之指定銀行之寄單伴書                (Covering Letter)   及其

                    提示之信用狀項下單據上,逐張加蓋進口押匯編號戳
                    記,整套單據應編列同一號碼,以利單據之控管。


            (二)審查信用狀項下單據及                 / 或匯票


                 1.  2.   調出信用狀檔案卷。
                    依寄單伴書內容核對單據有無缺漏,及提示單據之種

                    類及份數是否符合信用狀之規定。
                    依據信用狀條款及信用狀統一貫例之規定,並參酌國
                 3.
                    際商會頒佈之國際標準銀行實務                   (ISBP)     、銀行委員會
                    之意見      (Opinions of ICC Banking Commission)      或

                    DOCDEX Decisions     等,逐項審查信用狀所規定之單
                    據。

                 4.   單據審查之要點:
                    (1)   符合之提示     (Complying Presentation)

                        依據   UCP600   第  2  條之規定,     “  符合之提示    ” 意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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