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7 - 作業風險管理-新巴塞爾資本協定下之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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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5 作業風險之衡量     <<<














                    巴塞爾委員會考量實務需求                   (  如  授  信業務  佔  銀行業務      比  重相對    較
               高  )  ,於  Basel II  中建議各國監理        機構   可  根據   本國金融      情況   及銀行能      夠
               向監理     機構證     明  該  方法  具  有其實質      效  用   (  如能  夠防止   風險重複計算         )

               下,決定是        否允許    銀行   採  用選擇性標準法。
                    各銀行於決定是           否  選用選擇性標準法           時應   注  意是基於為提升風險

               衡量   技術    (  如  避免  重複計算     )   等考量,且一經選用,在               未  獲監理    機  關
               同意   前  ,是不得     擅  自  變  更。

                    採  用選擇性標準法計算方式係將                   消費   金融   和企   業金融     兩類   業務自
               八大   業務   類  別中   獨  立  出  來,並  改  以  放  款  總  額乘  以  固  定係數  “  m”  ,  據  以

               代  替  營業  毛  利作為風險指標。            至  其  餘  六  大  業務  類  別之計算方式       則  仍與
               標準法相同。

                    以  消費   金融為    例   (  企  業金融  採  相同計算     公  式  )  ,其衡量作業風險所
               需計提法定資本          公  式為:


                                     K    =  β  ×m×LA   …………………………(             公  式  5-3)
                                      RB    RB        RB
                    K      為  消費  金融所需計提之資本需求               額
                      RB
                    β      為  消費  金融之   β  值
                     RB
                    LA    為  消費   金融最     近  三年之    放  款平均    數   (  非  風險加  權  及不   扣  除
                       RB
                          各項提     存  )
                    m   等於   0.035

                    使  用選擇性標準法          時    ,  消費  金融  放  款  與  企  業金融  放  款應  注  意其   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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