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7 - 作業風險管理-新巴塞爾資本協定下之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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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5 作業風險之衡量 <<<
巴塞爾委員會考量實務需求 ( 如 授 信業務 佔 銀行業務 比 重相對 較
高 ) ,於 Basel II 中建議各國監理 機構 可 根據 本國金融 情況 及銀行能 夠
向監理 機構證 明 該 方法 具 有其實質 效 用 ( 如能 夠防止 風險重複計算 )
下,決定是 否允許 銀行 採 用選擇性標準法。
各銀行於決定是 否 選用選擇性標準法 時應 注 意是基於為提升風險
衡量 技術 ( 如 避免 重複計算 ) 等考量,且一經選用,在 未 獲監理 機 關
同意 前 ,是不得 擅 自 變 更。
採 用選擇性標準法計算方式係將 消費 金融 和企 業金融 兩類 業務自
八大 業務 類 別中 獨 立 出 來,並 改 以 放 款 總 額乘 以 固 定係數 “ m” , 據 以
代 替 營業 毛 利作為風險指標。 至 其 餘 六 大 業務 類 別之計算方式 則 仍與
標準法相同。
以 消費 金融為 例 ( 企 業金融 採 相同計算 公 式 ) ,其衡量作業風險所
需計提法定資本 公 式為:
K = β ×m×LA …………………………( 公 式 5-3)
RB RB RB
K 為 消費 金融所需計提之資本需求 額
RB
β 為 消費 金融之 β 值
RB
LA 為 消費 金融最 近 三年之 放 款平均 數 ( 非 風險加 權 及不 扣 除
RB
各項提 存 )
m 等於 0.035
使 用選擇性標準法 時 , 消費 金融 放 款 與 企 業金融 放 款應 注 意其 涵
範圍
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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