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6 - 我國金融機構併購問題及個案探討
P. 236

第三篇      銀行購併信合社個案分析





            二、資本適足性標
                 由表   5-2-2  及  圖  5-2-3  圖  5-2-4  可明  顯  的  發  現,中興銀行在

            併購了台     南二   信及台中     四 信後,其資本        適足  性明   顯  地變差了。
            尤  其在併購前的        86  年  、  85  年  、  84  年  ,中興銀行在資本   適足  性
            指標   方面  所有的比率       皆  較一般新銀行的        平均值    好,  但  在併購了
            台  南二  信及台中     四  信後,   87  年 及  88  年  的資本  適足  性比率    則全

                                        且
                                                                     適足
            部較新銀行的
                                          資產、業主
            性的比率,其中業主     平均值    差,而 權  益  /  在  88  年  時,中興銀行資本 權  益  /  放款分  別  為
            7.79%  、  10.34%  ,  皆落  在  區間  [7.90%  、  11.28%]  及  [11.26%  、
            15.60%]  之外,表示在       88  年  ,中興銀行在資本         適足  性上明    顯  地
            較其它新銀行差         很多   。由此可     知 ,中興銀行併購台          南二   信及台

            中  四  信 這兩起   併購案,對於其在資本            適足   性的  影響   是負  面  的。

            三、安全性指標

                 由表   5-2-2  及  圖  5-2-5  、  圖  5-2-6  中可  發  現,中興銀行的  安

            全  性比率,在併購後,明            顯  地變差了。由表         5-2-2  中的  數 據可
            發  現在未併購台       南二   信及台中     四 信前,中興銀行在           86  年  、  85
            年  、 84  年  的  安全  性比率  均  較一般新銀行的        平均值    佳,   但  在  87
            年  及  88  年  ,中興銀行的      安全  性比率    則均  較  平均值   差,   尤  其  88

            年  的負  債/   業主   權  益之  值  為  11.84  ,  落  在  平均值區間   [7.57  、
                                                          能力明
                                         88
            11.53]
                                                      87
            它新銀行差  之外,表示中興銀行在  很多  。因此可  知  ,中興銀行在  年  的  長  期  償債  年  併購了台  顯  地較其 南二


               •228  •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