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 統 已 不符現 今 所需的情形, 然 而 再去重 新分 析 、 設計 、 寫 程 式 、除錯、 測 試 等, 又 要 花 上一 段 很長 的期間。 因此 ,以 雛 形 法設計 系統時,如 果 此 系統與 使 用者有 很 密切 的 關係 時, 最好 程 式設計 師 與 使 用者能 夠 一 起 參與分 析 規劃,並 嚴 格 執 行時程 控 制 。 此 外,在系統不 複雜 和 需要 彈 性情 況 下,也可 建議使 用 雛 形 法 製作。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