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金融挺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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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政策瞭望





                    時,台灣 「關心」氣候變遷的學者專家,有人視氣候變遷是假議

                    題,或言之灼灼指稱是工業國的陰謀,認為台灣不需行動;或視

                    「氣候變遷」如同一般污染是單純的環境保護議題,是可逆的,
                    以後回頭整治亦無妨。

                        2007年IPCC出版第四次評估報告,提出未來大氣中溫室效應
                    氣體濃度的幾個可能情境,所對應的增溫幅度,與對全球生物的

                    分別影響。結論認為 「增溫不比工業革命前高攝氏2度」是整個

                    地球生態勉強可以接受的極限。要維持在這極限內,全球排放必
                    須在2015年以前達最高,並於2050年減少至1990年排放的一半以

                    下。為了讓開發中國家仍可增加排放,工業國該承諾更深度的減

                    量:在2020年比1990年少排放25% 至40%,2050年比1990年少
                    85%至95%。

                        2008年台灣提出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在2020年前回到2005年

                    排放,2025年回到2000年排放,2050年比2000年排放少一半,但
                    沒有施行細節。而2000年台灣的排放量比1990年多出1倍多,因

                    此2050年目標實際上仍比1990年略高。名列全球排放量第23或第
                    24多的國家,台灣的減量目標比IPCC建議整整多了1倍。

                        2013年至2014年IPCC第5次評估報告,改用預算的概念討論:

                    如果希望 「增溫不超過攝氏2度」,總共能排放的二氧化碳約3兆
                    公噸,從工業革命到2011年已共計排放近2兆公噸,只剩約1兆公

                    噸的碳排放額度,是要很快耗盡或長久使用?端視近幾年排放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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