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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挺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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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間在 2003 年即推行赤道原則 (Equator Principles) ,是國
際金融機構在審核專案時重要考量因素,採納赤道原則者可降低
基礎建設融資對社會及環境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主要適用於資
金總成本達到或超過1,000萬美元的專案融資案件。赤道原則歷
經十餘年之發展,迄今已成為國際金融機構自願遵循之黃金準
則。依據官網資料,截至 2017 年 6 月,全球共有 37 個國家,90
家赤道原則金融機構(EPFIs)採行赤道原則,其中亞洲有11家,
觀察近年參與簽署之赤道銀行有逐年增加之趨勢。在國際綠色銀
行方面,因英國及德國對再生能源法陸續提出修正,鼓勵企業朝
向低碳社會發展,英國GIB及德國復興信貸銀行(Kreditanstalt fü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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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ederaufbau,KFW) 兩者雖均由政府出資設立,同屬赤道銀行,
關注溫室氣體排放、再生能源、能源效率、環境保護等領域,GIB
強調投資條件與其他巿場計畫相當,且須提供與計畫風險相符的
巿場報酬,銀行本身並不提供低成本的融資,KFW則將銀行區分
為不同政策目的,各依其融資條件與優惠政策,協助產業發展;
HSBC商業化模式發展成熟,綠色金融創新與時俱進,荷蘭小而美
的Triodos銀行有別於主流商業銀行,雖未加入赤道銀行,但堅持
2.「赤道原則」係協助銀行在評估鉅額融資專案時,就其基礎建設對社會、環境的影響,做為履
行社會責任的參考指標。詳細內容參見作者參與銀行公會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執行之「我國銀
行業採納赤道原則對永續經營發展之研究」。
3. 作者於本書另列專文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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