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0 - 授信管理:法規制度與融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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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法院拍賣動產,如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低於底價,由執行法院定期再行拍賣
                               時,應拍歸出價最高之應買人,但其最高價不足底價之多少比率,執行法院
                               應作價交債權人承受?(1)百分之五十;(2)百分之六十;(3)百分之七十;(4)
                               百分之八十
                         ( )  42.依銀行法規定,銀行因行使抵押權或質權而取得之不動產或股票,除經主管
                               機關核准者或同法另有規定外,應自取得之日起幾年內處分之?(1)二年;
                               (2)三年;(3)四年;(4)五年
                         ( )  43.依主管機關規定,下列何者得免列報為逾期放款?(1)已獲信用保證基金理賠
                               款項;(2)積欠本金或利息超過清償期三個月;(3)積欠本金或利息未超過清
                               償期三個月,但已向主、從債務人追訴;(4)協議分期償還案件,免列報期間
                               再發生未依約清償超過三個月者
                         ( )  44.有關協議分期償還放款,符合免列報之條件,下列何者錯誤?(1)依協議條件
                               履行須達六個月以上;(2)協議利率不低於原承作利率或銀行新承作同類風險
                               放款之利率者;(3)原係短期放款,以每年償還本息在百分之十以上為原則,
                               惟期限最長以五年為限;(4)原係中長期放款者,其分期償還期限以原殘餘年
                               限之兩倍為限,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年
                         ( )  45.依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法院受理對金融機構不良債權之債務人破產聲請或
                               公司重整聲請,應徵詢收購該金融機構不良債權之資產管理公司之意見。如
                               金融機構為該債務人之最大債權人時,法院並應選任下列何者為破產管理人
                               或重整人?(1)該資產管理公司;(2)該金融機構之顧問律師;(3)為該債務人
                               查核財務報表之會計師;(4)該金融機構
                         ( )  46.下列何者無中斷消滅時效之效力?(1)因和解而傳喚;(2)申報破產債權;(3)
                               聲請強制執行;(4)依督促程序,聲請發支付命令
                         ( )  47.下列事件中,何者於起訴前無須先經法院調解?(1)因定不動產之界線或設置
                               界標發生爭執者;(2)因增加地租發生爭執者;(3)因僱傭關係之契約發生爭
                               執者;(4)因請求清償新臺幣貳拾萬元借款者
                         ( )  48.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債務人雖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後,所得之數額仍不足清償
                               債務時,執行法院應命債權人於幾個月內查報債務人之財產?(1)一個月;
                               (2)二個月;(3)三個月;(4)四個月
                         ( )  49.依強制執行法規定,下列何者錯誤?(1)債務人所有被查封之不動產,其價值
                               較諸所負之債務高出甚多,而另又有其他財產足供執行者,債務人應對債權
                               人提起異議之訴以資救濟;(2)執行法院得向稅捐機關調查債務人之財產狀
                               況,稅捐機關依法不得拒絕;(3)執行非財產案件,徵收執行費新臺幣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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