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 - 銀行人員應具備的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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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期日及期間的算法 58
35. 法律行為的代理 60
36. 請求權的消滅時效─債權確保的重要概念 61
37. 民法「不當得利」的運用 63
38. 銀行的契約責任─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64
39. 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責任 65
40. 訂定契約與簽約的法令限制 66
41. 代位權與撤銷權─債權的保全行為 69
42. 為何銀行貸款必須將款項撥入借款人帳戶? 70
43. 存款冒領的責任歸屬 71
44. 定期存款中途解約是否一定要存戶本人親自辦
理? 73
45. 債權讓與及債務承擔的基本概念 74
46. 授信債權由第三人代償的法律效力 76
47. 保證契約的基本法律架構 77
48. 一般保證與連帶保證的主要區別─「先訴抗辯
權」 78
49. 何謂「最高限額保證」?與一般特定的保證有
何不同? 79
50. 法人董事或監察人為法人擔任保證人的效力 81
51. 保證責任消滅的原因 82
52. 不動產物權的生效及變動效力 85
53. 何謂「最高限額抵押權」?與普通抵押權有何
不同?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