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中小企業財會贏戰手冊
P. 49
元計收。至於申請商業登記,每件 1,000 元,但以網路傳輸方
式申請者,登記費減徵二成,也就是 800 元,可以使用金融帳
戶、晶片金融卡、信用卡等方式繳納。
另外,企業在收到投資人所繳付的資本時,都應按實記
錄。公司在辦理登記時,也須提出銀行存款證明,證明公司確
已收足股款。
若公司只是「找金主代墊資金」,支付三天的利息及其他
代價,取得存款證明后,金主即取回資金,股本即為不實。同
樣地,若股東曾繳納股款,公司亦曾按實辦妥設立登記,但後
來卻將股款退回給股東,或讓股東將股款拿回去的話,股本也
是不實。上述行為都不對,都是假帳之始。
對於股本不實的行為,公司法及商業會計法均施以重罰。
公司法第 9 條規定,股本不實,可罰公司的負責人有期徒刑
(5 年以下)、拘役或 (及) 罰金 (新台幣 50 萬元以上,250 萬
元以下)。此外,公司或第三人若因股本不實而受到損害,股
東即須賠償;至於公司的負責人,則需擔負連帶賠償責任。商
業會計法亦因會計記錄不實而處罰公司的負責人及相關會計人
員。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