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 - 讓你的理財更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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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10,200 元)

                                     (4)  軍保
                                         作戰死亡:48 個基數×本俸

                                         因公死亡:42 個基數×本俸
                                         因病或意外死亡:36 個基數×本俸

                                  2.  現有保險金額

                                         以壽險為主 (並不一定只有意外才會身故,故先不計
                                     意外險,而以最保守的原則為計算基礎。)


                                  3.  現有儲蓄/投資/其他流動資產
                                         包含:不任意提取之儲蓄金、定存、專款專用基

                                     金、股票、債券、基金、現金、汽車、古董及珠寶等。


                                (三)壽險不足額

                                    我們將剛剛算出的:(一)  現金需求總和,減掉 (二)  現有

                                準備,就可以算出 (三)  壽險不足額。
                                    依保障需求分析法,試舉例說明如下:

                                    30 歲的上班族阿龍 (男),年收入 70 萬元,加入勞保已 5
                                年,月投保薪資 43,900 元。他的家庭成員為:太太阿鳳為一

                                家庭主婦,並育有一子小虎,目前房貸尚有 300 萬元的貸款未
                                還;車貸 30 萬元;家庭生活費 (不含房貸與小虎學雜費)  為 3

                                萬元;上有高齡雙親皆為 70 歲,阿龍每月給父母 5,000 元孝
                                親費;小虎基本學雜費部分高中以前共需 100 萬元,大學四年

                                也需 100 萬元。阿龍目前僅有銀行存款 100 萬元,且並無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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