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讓你的理財更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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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個方法雖然簡單,卻有一個大問題。萬一現在孩子

                                還小,才 2 歲,只準備 10 年的生活費,夠嗎?如果現在大人
                                身故,雖然可以領到 500 萬元的保險理賠金,可以支應 10 年

                                的生活費,那 10 年後呢?10 年後,孩子 12 歲了,正要上中
                                學,正需要錢時,而留下來的生活費卻不夠花,怎麼辦?計算

                                保額的雙十原則雖然簡單,但卻沒辦法完全兼顧到家庭風險。
                                因此,逐漸發展出其他的評量方法,例如:總收入法。


                                二、總收入法


                                    把自己未來的薪水加總,就等於應該買的保險保障,這就

                                是總收入法。此方法有個好處,就是年輕人多準備幾年的保
                                額,年紀大就少準備一點。小明年輕,今年 25 歲,每年收入

                                40 萬元,距離退休還有 35 年,準備 35×40 萬元=1,400 萬元
                                的壽險保障。而老王已經 50 歲,再過 10 年就要退休,因此,

                                他只要買 10 年的所得當保額就好。而且,此方式還會隨著年
                                齡的增長及收入的改變,每隔 1 至 2 年,調整保額,以節省保

                                費。此方法比雙十原則科學且準確,加上可以隨時調整,在剛
                                開始被提出時頗受一般人喜愛。可是因為這個方法算出來的額

                                度,對年輕人而言往往保額太高且保費太貴;而年紀大的人則
                                不一定需要買保險。總收入法算出來的額度雖然比雙十原則
                                好,但卻忽略「需要」的問題。壽險的主要目的本來就是留錢

                                給需要生活費的家人。因此,花一點時間,計算真正的需求是
                                很重要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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