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6 - 讓你的理財更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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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的定義是,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因此,傷害險必
須符合三項條件:1. 外來;2. 突發;3. 非疾病,三者缺一不
可。一般而言,傷害險可分為:1. 個人傷害險。2. 傷害失能
險: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意外傷害造成無法工作之失能
補償,依照被保險人傷害程度,在失去工作能力帶來收入損失
方面予以各種補償。3. 旅行平安險:因應人們從事國內外旅
遊活動,對於被保險人於旅行期間因遭遇意外傷害事故,致其
身體蒙受傷害需醫療,或因而殘廢、死亡時給付保險金之保
險。其實旅行平安險是傷害險的一種,其與傷害險最大不同在
於承保期間的不同,傷害險的承保期間為一年,而旅行平安險
的承保期間通常為被保險人從事旅遊活動之期間 (旅平險保險
期間最長以 180 天為限,但若旅客有需要,經保險公司同意可
延長保險期間)。
而平常我們需要規劃哪些傷害險呢?首先,要保障身體主
體,也就是身故/殘廢的保障 (傷害險)。再者,受傷就醫,一
定會有費用支出,所以要有補償費用支出的保險 (實支實付型
傷害險)。如果嚴重一點,需要住院治療,則需住院日額的給
付 (日額給付型傷害險) 。以下茲就傷害險、實支實付型傷害
醫療險及日額給付型傷害醫療險 (意外醫療住院津貼) 做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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