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5 - 中小企業財務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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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 智慧財產權融資




                                  為因應以知識經濟為主軸,力求創新且擁有技術之新興企業,
                             其所憑藉的已非過去之土地、廠房、機器設備、原物料存貨等有形

                             資產,取而代之者為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營業秘密及積體電
                             路布局等新創技術且受法律保護的智慧財產權,以及如商譽、

                             know-how、特許權等之無形資產,均已逐漸超越一般有形資產,
                             成為企業賴以生存的重要依據。然而,面對以知識資本為主要生產

                             要素,企業必須持續不斷地創新,以提升產品附加價值並善用資訊
                             科技,意即透過知識的創造、流通及加值來協助中小企業轉型,係

                             刻不容緩的課題。

                                  在民國 90 年修正公司法第 156 條後,其對公司之「技術」及
                             「商譽」等無形資產的價值具取得相當程度的經濟地位,且中小企
                             業鑑於產業價值鍊附加價值微笑曲線中在「創新研發」與「市場行

                             銷」具有高附加價值,均積極投入研發。但中小企業資金有限,投

                             入創新與研發將耗盡大半家當,若能研發成功,後續生產行銷尚需
                             大筆資金支應,在無抵押品與營收前提下,如何以智慧財產權取得
                             營運所需之資金顯得相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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