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7 - 伊斯蘭金融-另一個13億人口的另類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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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大中華地區的伊斯蘭金融:
台灣、香港、中國大陸
一、香港伊斯蘭金融發展
香港從 2007 年開始 ,即積極發展伊斯蘭金融業務,在
2007-2008 年施政報告第 25 段中列示:
「伊斯蘭金融的發展潛力巨大,香港要進一步鞏固國際金融
中心的地位,應積極把握這個國際金融新趨勢,建立及發展本土
的伊斯蘭金融平臺。除了向主要伊斯蘭國家和地區加強推介香港
的金融服務外,我們的工作重點將會是發展伊斯蘭債券市場。金
融管理局聯同業界已成立了小組,研究相關的事宜並會提出建
議,以期伊斯蘭債券可以儘快在本地發行。」
在 2008-2009 年施政報告施政綱領中繼續提出:
「檢討香港稅制,讓伊斯蘭債券交易納入傳統系統之內,從
而推動伊斯蘭債券市場在香港的發展。同時繼續推動伊斯蘭債券
市場的發展。」
香港政府開放伊斯蘭金融的決心已定,並計畫發展成為亞洲
區之伊斯蘭金融營運中心,目前正積極修訂香港伊斯蘭金融經營
之法規及相關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