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0 - 為信用把關-企業信用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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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 界 經營 年 資、銀行 往 來信用情況、與公司 往 來 年數 、客戶及同業評
價等代表 性 指標 ; 至於財務因素,通常以 各 項財務比率為指標,例如
償債能力採用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財務結構採用負債比率、銀行 借
款對 淨 值比率, 獲利 能力採用營業 利益 率、 稅後 純 益 率、 股東權益 報
酬 率,經營 效 能則以應收 帳 款 週轉 率、存 貨週轉 率、 總 資產 週轉 率為
指標。
二、設計各項評等因素及代表性指標的權重
信用管理部 門 究 竟 應如 何 對政 治 經濟因素、營運管理因素與財務
因素,以及 每 項因素的代表 性 指標 設 定 權 重,方能客 觀 評估出客戶的
信用分 數 與信用等 級 ? 實務上,取 決 於客戶 徵 信資料的取得 難 易與資
料的可 靠 性 與否, 亦 即 上市 櫃 公司與中小企業的信用評分標準, 各 項
評等因素與代表 性 指標的 權 重是不同的。
一 般 而言, 若 客戶提供的財務報表 係 經 會計 師簽 證 ,則其財務因
40%
素的 權 重應為 權 重為 至 50% ,政 50% 治 經濟因素的 反 之 , 若 權 重為 10% 至 20% ,而營
至
40%
。
客戶為中小企業,由於財
運管理因素的
務報表未經
師簽
會計
真
達
法
而將大部分的
行
至
的
權 照 會確 配予 認 票 信狀況,故其 經濟因素與營運管理因素, 證 而 無 權 重應 實表 降 低為 營運狀況,財務因素 10% 並 保 留 20% 10% ; 至 20% 只 能以銀 權 重
重分
治
政
為評分 者 對客戶的評 鑑 分 數 ,以加重其 徵 信與評分 責任 。
至於如 何 設計 信用評分標準表及 各 項指標 權 重,茲提供中 華徵 信
所的 徵 信 手 冊 做為 讀 者 參 考, 請 參閱 表 6-2 「中 華徵 信所 製 造業、買
賣業信用評分標準」。 另 外,本 章第 七 節亦 將提供企業實際 操 作 的客
戶信用評等表供 讀 者 參 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