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中國大陸證券期貨業務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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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由於兩岸關係趨於和緩,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於 2008 年
7 月 14 日正式公布,於國內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大陸地區證券市場
之掛牌上市有價證券 (A、B 股) 之限額放寬為基金淨值之 10%;並解除投
資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等有關紅籌股與國企股 (H 股) 比重限制。2010 年
3 月 2 日又解除證券商受託買賣紅籌股及大陸相關指數股票型基金
(Exchange Traded Fund,以下簡稱 ETF) 之限制,顯示台灣政府對大陸金融
市場將朝鬆綁之方向邁進。故金融從業人員應更積極了解大陸證券相關法
規及實務,以掌握全球金融市場脈動。
2001 年 12 月大陸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加快了大陸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
腳步,例如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 (QDII) 相繼建立、持續推動大型國有企業
集團境外上市、外商投資股份公司開始其境內發行上市等。
本書第二至第八章將分別針對大陸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及衍生
品、期貨市場、投資人保護、QFII 與 QDII、兩岸 MOU 簽訂後對證券市場
之影響等議題分別探討,最後於第九章介紹大陸證券相關證照。本章概述
各章內容摘要如下:
壹、大陸股票市場
大陸證券市場自 1980 年代開始發展,1990 年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設
立,1992 年中國證監會成立。依據證監會最新出版之「中國證券期貨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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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鑑」截至 2008 年底 ,大陸證券交易市場的規模,上市公司數 (A,B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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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有關證券期貨數據資料儘量採用大陸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出版之「2009 中國證券期
貨統計年鑑」(截至 2010 年 9 月止,此為最新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