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4 - 財富管理小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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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柒篇 財產移轉規劃篇
再 者, 藉 由 持續累 積 下一 代 的 資金 能 力 後, 屆 時可利
用 下一 代已 存 有的 足 夠 資金 ,直接 向 父母 購買 所 持 有的不
動產 資 產,由於二親等間的 買賣 可依法定 價值來訂價 , 通
常較 市 場 價格 為 低 , 交易 相 關 成 本 亦相 對 較低 , 且 此方 式
亦 可 免 除 贈 與時所產生的 贈 與 稅 賦 ,有 效 移 轉 所 持 有的不
動產予下一 代 。
在 進行 財產配 置 分 散 時,應 注意 因分 散 所產生各 項作
業成 本、規 費 成 本、人 力成 本及時間 成 本等, 儘 量避免 過
度 分 散 或 採行 過多移 轉 次 數 ,以 提 高財產移 轉 的 效 率 性 。
此外,應定期 檢 討 財產 增 減 狀況及分 散 配 置 方 式 是 否適
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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