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4 - 財富管理小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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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柒篇 財產移轉規劃篇




                 再  者,  藉  由  持續累    積  下一  代  的  資金  能  力  後,  屆  時可利

            用  下一   代已   存  有的  足  夠  資金  ,直接    向  父母   購買  所  持  有的不

            動產   資  產,由於二親等間的             買賣   可依法定      價值來訂價       ,  通

            常較   市  場  價格  為  低  ,  交易  相  關  成  本  亦相  對  較低  ,  且  此方  式

            亦  可  免  除  贈  與時所產生的      贈  與  稅  賦  ,有  效  移  轉  所  持  有的不
            動產予下一       代  。

                 在  進行  財產配     置  分  散  時,應   注意   因分  散  所產生各      項作

            業成   本、規     費  成  本、人   力成   本及時間      成  本等,   儘  量避免    過

            度  分  散  或  採行  過多移   轉  次  數  ,以  提  高財產移     轉  的  效  率  性  。

            此外,應定期          檢  討  財產  增  減  狀況及分     散  配  置  方  式  是  否適
            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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