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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管理小辭典
營利事業 全年 課稅所得額在 5 萬元 以下者, 免 徵
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利事業 全年 課稅所得額在 10 萬元 以下者,就其
全部 課稅所得額課徵 15% 。但其應納稅額不得 超
過 5 萬元 以上 部 分之 半 數。
超過 10 萬元 以上者,就其 超過 額課徵 25% 。
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境內經營之營利事
業、營利事業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者,以及營利事業總
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由此可
知 ,營利事業所得稅乃採屬人屬地主義來課稅。
應 辦理結算申 報的營利事業,可採人工 填寫 營利事業
所得稅 結算申 報 書 ,或將 申 報資料 登錄 ,以 磁片媒 體,或
以 網際網路 等方式 辦理申 報。
12
1
年度
,
季節
,但因原有
日止 一般營利事業會計 習慣 或營業 為 每年 等 1 特殊 月 情形,經 日起 至 核准後 月 31
可 變更 會計 年度 的 起訖日期 。經 核准變更 會計 年度 的營利
事業,應於
之
得額 向 稅務機關 變更 辦理 日起 營利事業所得稅 1 個 月 以內,將 結算申 變更 報。 前營利事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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