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8 - 財富管理小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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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參篇 保險規劃篇




                 在失能保險下,當            被  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            疾  病發生    喪

            失  工作   能  力  時,  將  由保險   公司按     其契約內容,給付失能保

            險金。    通常   都會   訂  定在事故發生後          4  至  6  個  月  的等  待  期  條

            款  ,  已  確定  被  保險人在等      待  期後   仍無   法  工作  ,再給付失能

            保險金    予被   保險人。
                 保險   公司   所給付的失能保險金係依據                 被  保險人實      際  收

            入  而定。個人在規劃失能保險時,其所需要的保障                              估  算  ,

            可藉由個人每         月  的  淨  收  入  ,加  計  雇  主所提供的福利       計畫   給

            付  總  額,  並扣   除各項    社  會保險給付金額,來             計  算  個人失能

            保障   缺口   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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