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8 - 財富管理小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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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參篇 保險規劃篇
在失能保險下,當 被 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 疾 病發生 喪
失 工作 能 力 時, 將 由保險 公司按 其契約內容,給付失能保
險金。 通常 都會 訂 定在事故發生後 4 至 6 個 月 的等 待 期 條
款 , 已 確定 被 保險人在等 待 期後 仍無 法 工作 ,再給付失能
保險金 予被 保險人。
保險 公司 所給付的失能保險金係依據 被 保險人實 際 收
入 而定。個人在規劃失能保險時,其所需要的保障 估 算 ,
可藉由個人每 月 的 淨 收 入 ,加 計 雇 主所提供的福利 計畫 給
付 總 額, 並扣 除各項 社 會保險給付金額,來 計 算 個人失能
保障 缺口 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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