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銀行授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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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是,業    主  相  信  公司  的利   潤  績效,    將  在以  後幾   年  更  為  增  進  ,因此

               未來   每股   所能取     得  的  價  格  將  遠  大於目前所能取       得  者,所以業       主們   暫  時
                  願  公  開  發行。   而  中  長  期貸款在此      即  可  達  成  兩  種  目的  :  可以  支  持  廠  商
               不
               融  通進   一  步  的  擴  充,  又  可  延  至未來  某  一  時  日  才向  公  眾  出  售  股  份  ,  促  使
               每股   取  得更有    利的   價  格  。


                  2.   資本市場暫時不利於股票的發行



                    公司
                                      證券
                                                                                        再
                                                                                     日
                                                                                   時
                         發行
                                                                                一
                                                                    ,在未來
                                                          廠
               利於   廠  商  雖  準備向一 股  份  ,  般公  眾  出  售公司  的  股票  商建  ,  但  當前的  股價 某  低  落  或  不
                                                                 議
                                           承
                                             銷
                                                商則會向
               予  以  出  售  。若  該公司接     受  此  項  建  議  ,則  需  要資本以融      通  擴  充  計劃  ,在
               此  種情   況下,中     長  期貸款便提供         了  答  案  。
                  3.   租稅利益
                    假  設某   一  廠  商  正  考慮向  公  眾  出  售  股票或   舉  借中  長  期貸款方      式籌   措
               資金,因中        長  期貸款的利       息  支  出  可以  減  稅  ,故在未來收益         相  同下,    舉
               借中   長  期貸款    將  可以  較  發行   股票得    到  更  大的  稅  後  利  潤  。
                    但  是,在決定發行業            主  權  益資本    (  股票  發行  )   或  負債  資本   (  貸款  )
                              尚
                                 有
               籌
                         時
               在下面 借資金  予  以  ,  論  。    其  他  考慮因  素  ,例如  想保  留  公司  的控制    權  等,此    將
                            討
                     維持對公司的控制權

                  4.
                    借款   廠  商向   公  眾  出  售  股票  ,  乃  相  對  減少原  始  股東  在  公司  的所   有  權

                         公司
               比率。小
               面的理由      :     的業  主兼   管理者,不        願  與外  界  人  士  分  享  其所  有  權  ,  有  下

                     (1)   情  緒  上,業  主  對  公司  有  強烈的     直  屬  感,  且  不  歡迎   外  界  的  參
                         與。其    原  因為外    界  參  與  後  ,  必  須  對  他  們  定期報  告  ,及  說  明政
                         策與決策所       致  。

                     (2)   不  願  讓  這些  外  界  人  士  得  到一個  或  多個  董事  席  位,甚至以此為





                                                                第  2  章 授信對銀行與廠商的功用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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