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5 - 銀行授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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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產 集 權:一 黨獨裁 、 軍 人 干 政 。
2. 國家的 財 經 情況 : 貿 易 及 財 政 收 支 、 物 價等控 制 良 好或不 佳 。
借款 公司 信 評 :投 機 級 或投資 級 , 未 來 並按 升 降級 調 整收益
3.
率。 若 借款 公司 之信 評 雖 不高, 但 與國家 風險 同 級 ,則可 特 別
加以 考 慮 。
4. 借款金額 幅 度:一 般 以 3 百 萬 美元 至 5 百 萬 美元為第一 級 , 5 百
萬 美元 至 1 千萬 美元為第二 級 , 1 千萬 美元以上為第三 級 , 按 級
擔保條件
5. 調 升 收益率。 : 擔保 或 無擔保 、 母 公司 有 無擔任 連 保 人。
6. 借款期間:一年 至 七 年,期間 愈 長, LIBOR 加 碼 愈 高。
7. 參貸費: 若 金額大、期間長,可要求分享一部分。
8. 租 稅 : 若 二國 沒 有 租 稅 協 議 (Taxation treaty) ,因重 複 課 稅會 降
低 淨 收益,故 租 稅 應由借方 支付 。 另 方面,也可與聯貸 債 權 賣
方銀行 簽訂 分貸 契約 (sub-participation agreement / silent-
participation agreement) ,以 確保稅 後收益。 惟 分貸 契約 的對象
應 是 國 際 知 名的大銀行,而且 契約 應先 會 銀行法務 室 認 可。
9. 財 務 承諾
一 般 的 財 務 承諾 。例:
A.
(1) EBIT/interest payable :不 得 低於 X 倍 。
(2) Debt/EBITDA :不 得逾 X 倍 。
(3) EBITDE/Debt Service :不 得逾 X 倍 。
億美元。
(4) Tangible Net Worth 不 得 低於 XXX 得逾 X 倍 。
:不
(5) Total Debt/Tangible Net Worth
B. 特 別 財 務 承諾 。例:
股
之
百
XXX
任
(2) (1) 借款期間 一 財 務年度 母 公司 處 對借戶須 維持 至 少 51% 萬 美元。 權及 控 制權。
分資產不
得逾
(3) 對非本業之投資及購 股 不 得逾 Tangible Net Worth 之 X% 。
(4) 非 正 常營 運 之借款及 保證 不 得逾 XXX 百 萬 美元。
第 22 章 購買國際二手聯貸債權 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