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0 - 發現虛擬貨幣藏寶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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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需報個人所得嗎        ?
                        發表人       台北市國稅局            發表日期     94    年  12  月  12  日

                                  親愛的納稅人您好:
                                      所詢個人透過拍賣網站出售自己使用過後的
                                  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不適用而透過拍
                                  賣網站出售,或他人贈送的物品,自己認為不適
                                  用而透過拍賣網站售出,應否申報個人綜合所得
                                  稅疑義乙案,依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6  款
                                  規定,個人出售家庭日常使用之衣物、家具之交
                                  易所得,免納所得稅,依此,個人在網站拍賣其
                                  自用之衣物、日常使用物品者,不須課徵個人綜
                        內容
                                  合所得稅。惟如出售非屬前開法令規定之物品,
                                  仍應依法納稅。至個人上網玩線上遊戲取得之虛
                                  擬寶物,如將其轉售予他人而取得之報酬,屬於
                                  財產交易所得範疇,應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申報納
                                  稅。
                                      以上函覆,如台端尚有疑義,請提供具體事
                                  實案例及相關資料,俾憑就稽徵實務核復。

                                            臺北市國稅局祝您             健康快樂      生意興隆


                            有
                                 虛擬寶物課稅的
                               關
                                        35        討  論  在  北  區  國稅  局  「網路交易
                        課稅  討  論  專  區  」  的  提  問與回答   如  下:




                        35
                         資  料  來  源:  北  區  國  稅  局  的「  網  路  交易  課稅討  論  專  區  」  網址  :  http://www.
                         ntx.gov.tw/frontend/TaxDiscuss_etax.a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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