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0 - 發現虛擬貨幣藏寶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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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需報個人所得嗎 ?
發表人 台北市國稅局 發表日期 94 年 12 月 12 日
親愛的納稅人您好:
所詢個人透過拍賣網站出售自己使用過後的
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不適用而透過拍
賣網站出售,或他人贈送的物品,自己認為不適
用而透過拍賣網站售出,應否申報個人綜合所得
稅疑義乙案,依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6 款
規定,個人出售家庭日常使用之衣物、家具之交
易所得,免納所得稅,依此,個人在網站拍賣其
自用之衣物、日常使用物品者,不須課徵個人綜
內容
合所得稅。惟如出售非屬前開法令規定之物品,
仍應依法納稅。至個人上網玩線上遊戲取得之虛
擬寶物,如將其轉售予他人而取得之報酬,屬於
財產交易所得範疇,應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申報納
稅。
以上函覆,如台端尚有疑義,請提供具體事
實案例及相關資料,俾憑就稽徵實務核復。
臺北市國稅局祝您 健康快樂 生意興隆
有
虛擬寶物課稅的
關
35 討 論 在 北 區 國稅 局 「網路交易
課稅 討 論 專 區 」 的 提 問與回答 如 下:
35
資 料 來 源: 北 區 國 稅 局 的「 網 路 交易 課稅討 論 專 區 」 網址 : http://www.
ntx.gov.tw/frontend/TaxDiscuss_etax.a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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