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9 - 票據指南 (增修訂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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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台灣票據交換所票據交換處理程序



           附 表二
               退票理由單項目及欄位說明表
                項  目 欄 位    說   明      項  目   欄 位      說   明
                                            八

           *帳號    九位  不足九位前面補      0。  *理由單號碼  位
           *票據種類    二位  採用   MI CR  票據交換制  戶名中(英)文
                          度之代碼。
           *票據號碼    七位  不含字軌,不足七位前        法人負責人姓名中(英)文
                          面補  0 。
           *票面金額   十五位  以實際金額列印(傳送      *身分證統一編號   十位  無中華民國身分證
                          電子資料時不足位數前                      統一編號之外籍人
                          面補  0 )                         士,以其居留證之
                                                          「統一證號」為戶
                                                          號;無統一證號者
                                                          ,以其護照上所載
                                                          西元出生年月日加
                                                          護照內英文姓名欄
                                                          前兩個字母十位編
                                                          製。
                      八
           支票發票日    位  民國年四位,月、日各       *公司或商業統一     八  無統一編號之行


                                                   位

           (本票到期          二位,不足位數前面補    編號                號、團體、機關以
           日)             0。                              稅捐稽徵機關扣繳
                                                          所得稅賦編之稅籍
                                                          號碼編製。
                                             位

                                               為
                一

           *退票類型  位       1.  交換退票  2.  非交換退  *組織型態    一  分  1.  個人戶  2.  獨資
                            3.  交換重提  4.  非交換             戶 3.  合夥戶  4.  公司戶
                          票
                          重提  5.  託收票據退票  6.              5.  其他  7.  聯名戶。
                          託收  票據  重提退  票。
                                             八
               位
           *退票日      八  民國年四位,月、日各      *出生年月日    位  民國年四位,月、
                          二位,不足位數前面補                      日各二位,民國前
                          0。                              出生者第一位以代
                                                          號1加註,民國後
                                                          出生者第一位以代
                                                          號 0 加註,不足位數
                                                              0
                                                          前面補  。

           提示行名稱 中文          地址       中文  行號、團體、機關

                                                          及公司等法人
           *提示行代號   九位  前二位為交換所代號,                        組織,請填寫登記
                          後七位為金融機構代                       證照所載地址
                          號。

                      二
           *退票理由代     位  存款不足或其他應退理     *退票行代號  位  前二位為交換所代
                                             九
           號              由(另編代號表)。                       號,後七位為金融
                                                          機構代號。
           退票理由   中文            退票行簽章:

            註:一、*記號為傳送交換所電子資料項目。
                                                                              301
                      二、退票類型  5 、 6 託收票據退票,係指票據經交換所託收系統提示後之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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