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1 - 融資租賃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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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實施汽車融資租賃銷售模式
一、建議廠商或經銷商採用汽車「融資租賃銷售」模式
鑒於對目前國內汽車市場和融資租賃業務的基本瞭解,我們建議汽
車銷售商通過與租賃公司合作的形式開辦融資租賃業務,實施融資租賃
和銷售一條龍服務。通過汽車融資租賃達到促進產品銷售,擴大市場占
有率,增加企業利潤,並達到雙方共贏目的。
汽車融資租賃的業務流程及模式圖
二、汽車融資租賃業務流程說明
由租賃公司 ( 出租方 ) 按照承租方的要求從汽車供應商處購進汽
車,並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租賃契約簽訂後,由承租方按租賃契約規定
支付 10%至 30%的租賃保證金及相關手續費。租賃期間,一般為 1 至 3
年,原則上不超過 3 年,由承租方按租賃契約規定分期向租賃公司支付
租金 ( 一般每月支付一次 ),出租人則把租賃汽車的使用及管理等權利和
義務轉移給承租方,即承租方擁有對租賃物的使用權,所有權由出租人
所有。租賃期間由汽車供應商提供車輛的回購擔保,一旦承租方違約拒
付租金,由租賃公司會同供應商啟動車輛回購程式,收回租賃車輛並予
以處置。汽車的維護、保養由承租人負責。租賃期滿後,承租方在完全
支付完租賃契約約定的租金後,由出租方釋放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方
以名義貨價獲得設備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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