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5 - 融資租賃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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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出租人、承租人及當事人


                                             之間的關係





                  在汽車融資租賃領域,通常的交易模式是:需要添置汽車的企業或

              個人 ( 承租人 ) 提出申請,由租賃公司 ( 出租人 ) 代其購進或租入所需汽

              車,然後再出租給企業 ( 承租人 ) 使用。企業 ( 承租人 ) 則按融資租賃契
              約定期支付租金至租賃期末,並依據契約約定的方式 ( 通常為支付象徵

              性的名義貨款 ) 完成設備所有權的轉讓 ( 也可續租或退租 )。                                               汽車融資租賃的交易結構


              一、出租人


                  具備融資租賃資質的租賃機構。


              二、承租人

                  企業事業單位、政府機構、具有還租能力的個人散戶。


              三、供應商


                  國內外汽車製造廠商、銷售商。


              四、擔保機構及抵押


                  協力廠商信用擔保及財產抵押,個人承租方提供不動產、有價證券

              等抵押、質押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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