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5 - 融資租賃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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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出租人、承租人及當事人
之間的關係
在汽車融資租賃領域,通常的交易模式是:需要添置汽車的企業或
個人 ( 承租人 ) 提出申請,由租賃公司 ( 出租人 ) 代其購進或租入所需汽
車,然後再出租給企業 ( 承租人 ) 使用。企業 ( 承租人 ) 則按融資租賃契
約定期支付租金至租賃期末,並依據契約約定的方式 ( 通常為支付象徵
性的名義貨款 ) 完成設備所有權的轉讓 ( 也可續租或退租 )。 汽車融資租賃的交易結構
一、出租人
具備融資租賃資質的租賃機構。
二、承租人
企業事業單位、政府機構、具有還租能力的個人散戶。
三、供應商
國內外汽車製造廠商、銷售商。
四、擔保機構及抵押
協力廠商信用擔保及財產抵押,個人承租方提供不動產、有價證券
等抵押、質押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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