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 - 上市櫃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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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市櫃寶典






         (一)公司設立登記


             企業組織型態有獨資、合夥 ( 實務上工作室、企業社屬之 )、無形

         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夥等,惟資本市
         場對於企業型態有所限制。創櫃板之申請資格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

         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之籌備處;公開發行公司、上市櫃公司均應為股

         份有限公司。因此,若企業成立之初即有決心走向資本市場,應以「股
         份有限公司」為首選,其次為有限公司,亦可於創櫃板階段變更組織

         為股份有限公司。


         (二)創櫃板


          1. 沒有門檻,首重創新創意

                 創櫃板設立之主要目的為扶植微型創新企業之發展,因此,幾

            乎沒有申請門檻之限制,也不須辦理公開發行,只要富有創新創意
            構想之公司皆可申請登錄創櫃板。

          2. 推薦單位推薦,豁免審查

                 申請公司取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科技部、縣 ( 市 ) 以上

            層級政府、國家實驗研究院、工業技術研究院、商業發展研究院、
            資訊工業策進會或其他提出申請經櫃買中心認可機關 ( 推薦單位 )


            之推薦函或「公司具創新創意意見書」,將能免除創新創意之審查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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