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信託小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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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集合管理運用金錢信託






                         指委託人對信託資金保            留 運用   決定權,並約定由委託人本人或

                     其委任之第      三 人,對該信託資金之           營運  範圍或方法為       運用   指示。該
                     運用  指示   包 括投資   標  的、  運用  方  式  、金  額 、條件及期間      等予   以具體

                     特定,受託人並        將  該信託資金與其他不同信託行為之信託資金,就

                     特定  運用  範圍或方法相同之部分,設              置 集 合  管理  帳 戶 者。
                         此外,依信託業法         施 行  細 則第   11  條規定,於信託契約載明信託

                     財產之管理      運用  方法時,應明定信託財產之管理                 運用  方法係    單獨  管

                     理 運用  或集   合  管理  運用  ,及受託人對信託財產有無             運用  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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