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信託小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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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集合管理運用金錢信託
指委託人對信託資金保 留 運用 決定權,並約定由委託人本人或
其委任之第 三 人,對該信託資金之 營運 範圍或方法為 運用 指示。該
運用 指示 包 括投資 標 的、 運用 方 式 、金 額 、條件及期間 等予 以具體
特定,受託人並 將 該信託資金與其他不同信託行為之信託資金,就
特定 運用 範圍或方法相同之部分,設 置 集 合 管理 帳 戶 者。
此外,依信託業法 施 行 細 則第 11 條規定,於信託契約載明信託
財產之管理 運用 方法時,應明定信託財產之管理 運用 方法係 單獨 管
理 運用 或集 合 管理 運用 ,及受託人對信託財產有無 運用 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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