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8 - 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分析
P. 148

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分析




                 玖        結語




                 一國的法規是         否  健全  ,  攸  關該國之「金融資產證券化」能                   否順利推      行。
            美  國由於其法       律體   系  的  完  備  及法  律  的  彈  性  ,  造  就了  美  國活  潑  的資產證券化    市

            場  ;  反  觀日本,其      曾  在  1992  年通過了「特       債  法」,    准  許  資產證券化,       然  其政
            府
               ,
                            年金融
                                   風
                 直
                    到
                       1997
                                      暴
                                                                                      環境
                                                                          殘酷
                                                                                          催
            花  在  心  態  上  仍  是保  守  的  思  維  ,在諸  多  的限  市場 制  下,  到 致  該產  ,在 品  無  法在  的現實 市場  激  起  火
                                        後,日本金融
                                                           受
                                                                   擊
                                                                重
            迫  下,   1998  年  再  通過「特殊目的公司法」,並於                   2000  年修   正  為「資產     流  動
            化法」,      至  此,  才  為日本資產證券化           市場注    入  一股新的活力。
                   我國資產證券化的            起  步較  晚  ,  不  過主管機關十分         積極   投  入  ,在  短  時  間
              內分別    完  成母法及相關子法,為我國金融資產證券化                            奠  定  良  好  的  起  步;同
              時,  3  年  多  來,主管機關亦        透  過各  種  方法  鼓勵   此一   市場   的發  展  ,  誠  為可  喜  。
                   然  而,  光  是法規    健全   仍不足    以產   生  成功   且  可與國    際  接  軌  的金融資產證
              券化交易。要想讓           台灣   的金融資產證券化           不  只  在  境  內  市場運  作,同時要      真  正
              具  有國  際競爭    力,則金融       市場   之基礎    建  設(資    料  的保  存  、  統  計與分析)、金
              融
                                                         化
                                                           從
                                                              事各項
                                                                          或授信行為,亦
                                                                       款
                                                                     貸
                需致
                     力於
                                      標
              更  技術  與觀念的提  債  權資產之  升  ,金融創新的增強,  準  化  工  作,以  量  皆  不  可或  缺  。  職  是之  故  ,創始機構  應
              分析各    種  類  型  資產  群  組的相關資     訊  ,如  違  約率   、  遲延  率  、提  前還   本  率  、回  收
              率  等;承   銷  機構亦    需  充  分了解   客戶   各  式  各  樣  的  需  求  ,以其專業的知     識  ,提供
              最佳  的證券包      裝  結  構與定   價  ,方能    順利完    成金融資產證券化的任務。
                   誠  所  謂  ,能  夠  發行  固  然  可  喜  ,能  夠  得到客戶真    心  的  喜愛  才算  成功。









        124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