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4 - 電子金融小辭典
P. 384
電子金融小辭典
電子資金移轉法
Electronic Fund Transfer Act A) (EFT
美國在 1978 年於 「 消費者 信 用 保護 法 」 第 二 十 章 第九
篇
本規
,
之
基
界定消費者、金
各
明確
易 , 增 訂 電子資金 範架構 移 轉之 相關 規 範 ,提供這種新 融機 構 型態 個參與交 金 融 交
易 者的 權 利、義務及 責 任, 該 篇 法 規 又 被稱 為 「 電子資金 移
轉 法 」 (Electronic Fund Transfer Act, EFTA) 。 使 用電子交 易
的方 式 移 轉資金,可以 帶 給客戶相 當大的 便 利,而對金 融 業
364
者而言,也可大 幅降 低 成本, 但因先 前 的金 融相關法 規,是
針對傳統的金 融 作業方 式 而 制 定,至於結合數位資訊科技及
金 融 交 易 的電子資金 移 轉,則 必須 另外 制 定一套 完 善 的規
範 ,以為電子資金 移 轉 建 立一個 健 全的 法律 環境。
件
條
與
移
立 法原因 美國電子資金 與目的、電子資金 移 轉 法 內 容共計二 轉之 條款 十 一 條 ,分別規定 、發生錯誤之 該 法
解決
強
使
用、消
轉之
、電子資金
之發行、消費者義務之中 方 式 、消費者及金 融機 止 構 之義務、卡 移 片 及 其他 迫 存 取 裝 置
費者 權 利之放 棄 、及 違 反 該 法 規定之 民 事 責 任等事項, 都 有
嚴 謹 而 詳細 明確 的規定。而在消費者 權 利 保護 方面的 相關 規
範 ,更是 該 篇 法 規 強 調 的 重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