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3 - 金融挺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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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綠金趨勢
業避險,如銷售量容易受氣溫影響的能源業、零售業或食
品業,也能提供氣候變遷更加劇烈時的損害填補。
6. 自然交換契約 (Debt-for-Nature Swaps):為環保團體透過
金融機構與各國政府簽訂契約,協助償還債務換取不開發
特定區域的交換契約,可以透過交換契約保護熱帶雨林並
減少開發中國家的債務,如 1987 年由美國環境保育組織
(Conservation International),為玻利維亞政府償還積欠花旗
銀行的 65 萬美元債務,並以玻利維亞政府在其境內亞馬遜
河流域內的 Bern 自然保護區再增設 3 塊保育區做為交換來
保護雨林。
創新 4:碳金融交易平台
在《京都議定書》訂定後,為達成全球溫室氣體減排及限排
目標,碳排放量成為交易資源,碳金融(Carbon Finance)因此應運
而生。許多碳交易金融及相關衍生產品在歐洲市場迅速發展,歐
盟早在2005年實施碳交易,南韓自今年起亦建立碳交易制度,中
國大陸更宣示自2017年碳交易制度將上路。根據世界銀行報告,
至今全球有超過40個國家、20個政府實施碳交易,我們也要呼籲
台灣的碳交易制度應盡早上路。常見的碳金融服務商品包含:
1. 碳基金 (Carbon Funds):主要用以挹注各項降低碳排放的改
善措施及計畫,基金收益來自於減碳獲得的相關碳交易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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