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4 - 大陸企業徵信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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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人員數     人       1,000 及以上      400-1,000 以下   400 以下
                     郵政業
                            銷售額      千元    300,000 及以上   30,000-300,000 以下  30,000 以下
                     住宿和 從業人員數       人        800 及以上         400-800 以下   400 以下
                     餐飲業    銷售額      千元    150,000 及以上   30,000-150,000 以下  30,000 以下
                     1.  表中的「工業企業」包括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三個
                       行業的企業。
                     2.  工業企業的銷售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產品銷售收入代替;建築業企業的銷售
                       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工程結算收入代替;批發和零售業的銷售額以現行報表
                       制度中的年銷售額代替;交通運輸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的銷售額以現行
                       統計制度中的年營業收入代替;資產總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資產合計代替。
                     3.  大型和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所列各項條件的下限指標,否則下劃一檔。
                       (說明:本標準來源於國家統計局設管司 2003 年發布的《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
                       法  (暫行)》。)

                     (註:本報告原稿為簡體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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