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4 - 大陸企業徵信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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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人員數 人 1,000 及以上 400-1,000 以下 400 以下
郵政業
銷售額 千元 300,000 及以上 30,000-300,000 以下 30,000 以下
住宿和 從業人員數 人 800 及以上 400-800 以下 400 以下
餐飲業 銷售額 千元 150,000 及以上 30,000-150,000 以下 30,000 以下
1. 表中的「工業企業」包括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三個
行業的企業。
2. 工業企業的銷售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產品銷售收入代替;建築業企業的銷售
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工程結算收入代替;批發和零售業的銷售額以現行報表
制度中的年銷售額代替;交通運輸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的銷售額以現行
統計制度中的年營業收入代替;資產總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資產合計代替。
3. 大型和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所列各項條件的下限指標,否則下劃一檔。
(說明:本標準來源於國家統計局設管司 2003 年發布的《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
法 (暫行)》。)
(註:本報告原稿為簡體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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