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 - 大陸企業徵信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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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5 信用評等定性指標計分標準明細表
序號 指標 二級指標 計分標準說明
1 企業性質及 企業性質 上市公司、特大型企業得 3 分,股份有限公司、
規範化程度 (3 分) 大型企業得 2 分,中型企業得 1 分,其他企業得
0.5 分。
財務制度 財務制度健全並採用穩健的會計政策得 1 分,會
(1 分) 計制度不健全或財務核算不規範得 0 分。
規範化程度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企業的權力機構、決策機
(2 分) 構、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相互獨立、相互制衡和
相互協調,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
理科學得 2 分,屬未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但建立
科學的企業領導體制和組織管理制度,形成激勵
與約束相結合的經營機制得 1 分,產權清晰,管
理基本規範的企業得 0.5 分,自然人控股或資產
規模小、關聯企業多、業務範圍廣、主業不突出
的有限責任公司得 0 分,產權不清、管理不規範
的企業得 0 分。
2 領導者素質 素質 主要根據企業主要經營者管理能力、創新能力、
、品質 (1 分) 文化水準、知識結構及團結協作精神進行綜合評
價,適宜企業發展需要得 1 分,基本適宜企別發
展需要得 0.5 分,不適宜企業發展需要得 0 分。
經歷與業績 企業法人代表或主要經營者從事本行業工作年限
(1 分) 在 5 年以上,企業銷售收入和利潤增長高於行業
平均水準得 1 分,工作年限 2 年以上,企業銷售
收入和利潤增長與行業平均水準相當得 0.5 分,
工作年限 2 年以下,企業銷售收入和利潤增長高
於行業平均得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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