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 - 大陸企業徵信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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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5  信用評等定性指標計分標準明細表


                        序號      指標      二級指標                 計分標準說明
                         1   企業性質及      企業性質  上市公司、特大型企業得 3 分,股份有限公司、
                            規範化程度        (3 分)   大型企業得 2 分,中型企業得 1 分,其他企業得
                                                 0.5 分。

                                        財務制度  財務制度健全並採用穩健的會計政策得 1 分,會
                                         (1 分)   計制度不健全或財務核算不規範得 0 分。

                                       規範化程度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企業的權力機構、決策機
                                         (2 分)   構、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相互獨立、相互制衡和
                                                 相互協調,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
                                                 理科學得 2 分,屬未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但建立
                                                 科學的企業領導體制和組織管理制度,形成激勵
                                                 與約束相結合的經營機制得 1 分,產權清晰,管
                                                 理基本規範的企業得 0.5 分,自然人控股或資產
                                                 規模小、關聯企業多、業務範圍廣、主業不突出
                                                 的有限責任公司得 0 分,產權不清、管理不規範
                                                 的企業得 0 分。
                         2   領導者素質        素質     主要根據企業主要經營者管理能力、創新能力、

                            、品質          (1 分)   文化水準、知識結構及團結協作精神進行綜合評
                                                 價,適宜企業發展需要得 1 分,基本適宜企別發
                                                 展需要得 0.5 分,不適宜企業發展需要得 0 分。

                                       經歷與業績  企業法人代表或主要經營者從事本行業工作年限
                                         (1 分)   在 5 年以上,企業銷售收入和利潤增長高於行業
                                                 平均水準得 1 分,工作年限 2 年以上,企業銷售
                                                 收入和利潤增長與行業平均水準相當得 0.5 分,
                                                 工作年限 2 年以下,企業銷售收入和利潤增長高
                                                 於行業平均得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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