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2 - 大陸企業徵信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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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企業信用之要素,概分為外部因素與內部因素兩大

                      類,各大類之間係由無數專案、細目所形成,亦即構成信用之
                      要素係複雜而多端者,且各要素之間,有此優彼劣之現象。更

                      有甚者,倘有某一單獨要素之拙劣,致牽一髮而動全身,促使
                      企業陷入泥沼而無法自拔者。因此,對形成信用各要素之重要

                      性,孰輕孰重,權衡取捨,常感採擇為難。傳統方法係由徵信
                      或授信人員運用其多年之經驗法則及個人主觀判斷予以評估,

                      其結果雖仍不失其原有之意義及價值,但常因無一致之客觀標
                      準,致有意或無意之主觀成見、偏見與判斷誤差終難消除,從
                      而對於信用之評估,很難避免發生偏失,達到客觀、公正及不

                      偏不倚之要求。
                          所謂信用評等,則在於改善上述傳統方法為目的,而以統

                      計方法,將影響信用各要素之各項屬性予以數量化及精密化,
                      俾具體、客觀、準確且迅速表現其綜合信用良窳之方法。亦即

                      制訂信用評等或評分表,以其得分總數之多寡,評定信用之方
                      法。其名稱雖有評分計畫、評分表、信用分類表、信用評分及

                      信用評等多種,但其實質內容及作用則尚無二致,要在排除主
                      觀,強調以數量化技術,測度企業綜合信用及風險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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