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銀行與票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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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去一直採行相當嚴格的金融管制,自 1980 年中期之後才逐

                             步放寬,涵蓋範圍包括利率與匯率自由化及金融機構與金融業務自由

                             化。1988 年開放證券商的設立,1991 年准許設立新銀行,1992 年開

                             放新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之設立與銀行兼營票券業務,1995 年開放成立

                             新票券公司。金融機構開放的結果,雖因競爭而提高服務品質與效

                             率,但也使金融機構在 over banking  環境下,面臨嚴峻的考驗。1997

                             年亞洲金融風暴,我國雖未立即受到重大衝擊,惟 1999 年台灣卻爆發

                             了本土性金融風暴,金融機構財務問題頻仍,迫使政府自 2000 年起陸

                             續制定銀行法修正案、金融機構合併法與金控公司法等金融法規,並

                             於民國 2001 年成立金融重建基金,讓經營不善之金融機構平和順利退

                             出市場,以消弭金融風暴之影響。同時也陸續地成立 15 家金控公司,

                             從此進入了金控公司競爭時代。

                                  由於金融產業競爭激烈,金融產品日趨複雜,各金融機構無不由

                             綜合分行制度,改為強化專業分工的事業群制,以提升經營效率。惟

                             在滿足消費者一站購足服務及配合整合資源、共同行銷之需,又須廣

                             泛之金融知識。因而,金融從業人員除需具備其本職之專業外,對其

                             他銀行、票券、證券及保險等專業知識與實務,也應有一定程度的認

                             知。因此,能有一本深入淺出之金融業務用書,顯得格外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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