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首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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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序




                           台灣是貿易的島國,近數十年來台灣之 GNP 依賴國際貿易程度 (貿易依

                       存度) 在 70%至 90%之間,加權平均值約 77%左右,亦即 100 美元的國民所
                       得中,77 美元來自進出口貿易,可見國際貿易對台灣之重要性。

                           以國際貿易發展型態來看,早期台灣 (民國 76 年以前) 以「直接貿易」
                       為主-台灣接單、在台灣加工、製造、生產、裝運並直接賣到國外。後因勞

                       動成本增加、土地價格飛漲、環保意識抬頭、能源短缺,導致勞動密集工
                       業、使用大面積土地之工業、污染工業、耗能源等工業在台灣不能生存,故

                       「附加價值」較低之產業,諸如紡織、鞋類、雜貨、五金、運動器材、化工

                       業等紛紛外移,在此情形下,貿易商接到國外開來的合約或 L/C,改向生產
                       成本較低的第三國生產或採購,產品不再運回國內,直接由第三國運到進口
                       國,亦就是「三角貿易」。

                           不管是「直接貿易」或「三角貿易」都是「資訊流」-如何接單、「物

                       流」-順利交貨、「金流」-妥當收款之結合。貿易商收取貨款,通常是依
                       買賣合約中之付款條件來辦理,不管是 CWO-先收錢後交貨、O/A-記

                       帳、D/P、D/A-託收,L/C-信用狀,通常是透過銀行來完成,貿易金流之
                       順暢,金融業者「責無旁貸」。

                           充份瞭解貿易契約或信用狀之內容,備妥「符合提示」之「貨運單據」
                       (含商業發票、提單,包裝單、保險單及產地證明等)  為收取貨款之最佳保

                       障。同時,瞭解契約或信用狀之內容、貨運單據之製作、求償及涉及各種國
                       際貿易法規,諸如 (INCOTERMS 2000、UCP600、URC522、URR725、

                       ISBP2007、ISP98、海牙公約、漢堡規則英倫協會保險規則等)  複雜程度甚
                       高,使得進出口貿易商、報關行、航運公司、保險公司、銀行等相關專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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