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8 - 外匯100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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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辦理境內外之    個人、法人、      政府機   關或金融    機構之外幣信用

                          狀簽發、    通知、   押匯及進出口      託收。

                     四、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開              戶資格


                         屬境  內之  個人、法人、       政府機   關或金融    機構銷,須     依國內    稅
                     法繳稅   ,分  離課稅    20%  ;屬境  外之  個人,   持有外國    護照   且於  境內

                     無住所;    屬境  外法人,須     註冊於國外     公司  。


                     五、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不得承作之業務項目

                       1.   收受外幣  現金。

                       2.   以外匯  存款兌換為新台幣提        取。
                       3.   非經央行核准    ,不  得辦  理外幣與新台幣       間之交易及匯      兌業務。

                       4.   直接投  資。
                          不動產   投資業務。
                       5.

                     六、  企業以於      OBU   開設之帳     戶與銀行往來時應注意事項


                       1.   如於  OBU  開戶  之公司  為台灣   母公司   之子  公司  ,僅為母公司
                          財務調度之平台       未有營業之事實,        亦無財務簽證       ,因此,    在

                          向銀行   申請  授信  額度  時,  往往  與母公司共     用額度    ,或由   母公
                          司  保 證 ,  倘 為 後 者須  注意  母  公司  之 公司  章 程 是否  有保  證條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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