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8 - 財富管理小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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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陸篇 租稅規劃篇













                 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係指經濟活動源自中華民國所取得

            的報酬,即因個人或營利事業從事工作,或投資及運用,

            或交易其所擁有資產。而從個人或營利組織所取得的報酬

            及所得又可區分為:積極性所得如薪資、工資、佣金等勞

            務所得;消極性所得如房租、地租等,以及投資性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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