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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   免  責期間係為保險人可以              免  於負擔風險責任的期

            間,所以失能保險的保費費                  率  與保險所約定        免  責期間成     反

            向  關係。也      就  是  說  ,當  免  責期間   愈  長  時,保費費      率愈   低;

            而當   免  責期間    愈短   時,保費費       率  則  愈  高  。失能保險中       訂  有

            免  責期間,其主要目的有:

                      道德風險的       避免   :在保險      免  責期間,當       被  保險人

                      發生意外或失能時,其損失                   將  由保險人      自  行負

                      擔,   促  使  注  重防範風險,      降  低  成本。

                      小額給付的規         避  :  訂  定  免  責期間  將  有助於   短  期失
                      能事   件  所造成的成本,           並  減少   小額理賠      案  件處

                      理,以    達  到  以  最低  成本提供    最高   保障的目的。

                      配合   公司   或其他規定:         基  於  公司  所規定給     薪  病  假

                      給付,    已  提供   部  分保障,故一般         免  責期間    均  大於

                      給
                      風險。  薪  病    假  給付期間,以   避免   重  複  給付,增加道德

                      次  標  準  的核保:對於       次  標  準體  的  被  保險人,     基  於

                      損失
                                較一般人為
                      責期間,  頻率  並  以  正常  的保費費  高  ,故可藉由要 率  承保。     求  較  長  的  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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