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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 免 責期間係為保險人可以 免 於負擔風險責任的期
間,所以失能保險的保費費 率 與保險所約定 免 責期間成 反
向 關係。也 就 是 說 ,當 免 責期間 愈 長 時,保費費 率愈 低;
而當 免 責期間 愈短 時,保費費 率 則 愈 高 。失能保險中 訂 有
免 責期間,其主要目的有:
道德風險的 避免 :在保險 免 責期間,當 被 保險人
發生意外或失能時,其損失 將 由保險人 自 行負
擔, 促 使 注 重防範風險, 降 低 成本。
小額給付的規 避 : 訂 定 免 責期間 將 有助於 短 期失
能事 件 所造成的成本, 並 減少 小額理賠 案 件處
理,以 達 到 以 最低 成本提供 最高 保障的目的。
配合 公司 或其他規定: 基 於 公司 所規定給 薪 病 假
給付, 已 提供 部 分保障,故一般 免 責期間 均 大於
給
風險。 薪 病 假 給付期間,以 避免 重 複 給付,增加道德
次 標 準 的核保:對於 次 標 準體 的 被 保險人, 基 於
損失
較一般人為
責期間, 頻率 並 以 正常 的保費費 高 ,故可藉由要 率 承保。 求 較 長 的 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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