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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發生問     題  的 機  會 。  另 外,  消費  者  也可以    馬 上享  受到   產  品 ,這是    有百

                  利 無  一 害  的。

                       但 是,國內要      走  得這  麼  辛苦  ,到    2004   年,  才有  一個   草案  出來,

                  下  面 還  要 等立  法院通過。      有  時候想想,      真  是感  慨 萬  千 ,這個    市 場  需 要

                  的金融    產  品或  者 某  個金融服務的        機 構,要    蹉跎   這  麼  多年。   2004   年已

                  經是二十一世紀了,            我們  好 像  還  停 留  在十  九 世紀  !

                       我們  的金融    改革   ,不  但方向重      要,  速  度還  要加   快 ,不然這個       市  場

                  就  拱  手讓  給  別人  玩  了,對國內      持  續  的經濟發展,       絕  對是個    負  面的  影

                  響  。所以,     我 一  直 在強  調  ,金融   市  場  跟 經濟發展要      合 併  起 來  思 考  ,而

                  不是說經濟發展完          全  是經濟    部  的事情,而      財 金  部 門  只 管  金融服務業的

                  控 制  跟管  制。




                                         多年來,
                              個
                  問:
                                人
                                              原
                                         到,
                                       覺
                                                                   ,
                                                                       要
                                                                            很
                                                本是
                                                         性的
                                                                考
                       最難
                  答:   談談 別人  您 。  我還  在這 是不  麼 屈  不  撓  ,  比較難 很理  做  忘  的經  思 驗  ?    卻  時候 花  靜  多的精神 來,  特
                              的就是發
                            忘
                  去說服
                                                                  但有
                                                         這工作。
                                                                              下
                                                  繼續
                  別  是 三  更 半  夜輾  轉難  眠 的時候,想到為         什麼   說服  別人   要這   麼  辛苦  ?是
                  不是本    身  的想法不    夠成   熟  ?不  足  以 讓  對 方  再 做 修  正 ?
                       我 的結論就是,好想法要             用更有    效 而  簡單  的 方  法來  溝  通,要    避免
                  任 何  的 爭  議 。這一   點我還    在不   斷  地 修  鍊 自  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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