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P. 99
第 3 自行查核制度
章
表
表格
式
供 自行查核人員 進行,而該自行查核 圈選 對錯或 填寫必要 上依不同業務種 的 數字 。 類詳 列不同 問題 ,以
至 於查核期間則是自上次檢查 基 準 日至 本次檢查 基 準 日 之間為
止 。
一般而言,在制式查核 表 上 留 有 空欄 , 供 自行查核主管視 需要
加列查核項
既
目
上。由於單位的自行查核項
填寫 在 空欄 目 ,特 別 是在專案查核時經 常需要增 經 常 是制式的、 加查核項 目 ,並且
定的、
公 開 的, 除了 因法令 修 改而作 修 正 外 ,自行查核人員有兩種情 況使
自行查核流於形式: 1. 老 是查核相同項 目 ,而 致心 生 怠慢 、 鬆懈 ;
2. 經辦不同業務人員相互查核所經辦之業務,或由於 彼 此對業務 性
質
致
無法 不熟悉,而 確 實 達 成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所 有查核 結 果與事實之 差 錯情形。這兩種情形 均 導 致
要求
的「單位成員相互查核業
務實際執行情形。」
再 進一步 談到 如 何避免 此種流於形式的查核方式之前,我們 先
將查核期間、項 目 及 標 準作下列幾點說明:
日
準
為
2. 1. 查核期間:自上一次檢查 目 : (1) 一般查核:就所有業務項 基 準 日至 本次 基 目 ( 均詳述 止 。 在自行
查核項
查核 表 上) 全 部查核; (2) 專案查核,可 選擇 幾項重點業務
項 目 查核。二者 均 可以 再根據需要 , 增 加查核項 目 ,而將
查核項 目寫 在自行查核 表空欄 上。
查核
3.
否合
是
(2)
否違反
下列幾項: 標 準:查核業務之執行是 (1) 是 否違反 政 府 法令; 法或 確 實之 判斷標 內部作業 準有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