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 - 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P. 98

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表一:自行查核制度的查核種類與頻率

                              種類
                                           一般查核                      專案查核
                    查核方式
                    查核對象          營業、財務保管及資訊單位                 營業、財務保管及資訊單位

                    查核頻率          每半年至少辦理一次                  每月至少辦理一次
                    附註:營業單位包括總行營業部及分行

                         實施辦法第二       十五   條  開宗  明義  表  示銀行建    立 自行查核制度之         目
                    的在:「為加        強 銀行內部牽制,以          防止  弊端之發生。」因此,相對

                    於其他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查核次                   數  最為  密集  ,其專案查核       甚至   是
                    「  每月至少    辦理一次」,意謂視           需要   ,  每月  或 每日得隨     時辦理,但
                    為  避免  重  複  查核,它也規定「該         月得免    辦理專案查核」之情           況 :已

                    辦理一般自行查核,稽核單位已辦理一業務稽核,或已辦理遵守法
                    令事項自行評估之          月份得免     辦理一次專案查核。
                         一般查核為      每半  年  至少  辦理一次,是對所有業務項               目  的查核,

                    但其重點     除針   對上一次查核缺失之追蹤             外  ,對於稽核單位的內部稽
                    核  報告  或監理    機 關的檢查     報告  所 揭露   的缺失,     都  應特  別  作深入之    覆
                    查,以追蹤其改         善  績效。   甚至  ,自行查核主管         認  為  必要  時  得機動  辦

                    理專案查核,對         需要  加  強  追蹤項  目 加以查核。


                    二、查核期間及項目

                         銀行營業、財務保管及資訊單位的自行查核工作一般是                             採用   制





            90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