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 - 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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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表一:自行查核制度的查核種類與頻率
種類
一般查核 專案查核
查核方式
查核對象 營業、財務保管及資訊單位 營業、財務保管及資訊單位
查核頻率 每半年至少辦理一次 每月至少辦理一次
附註:營業單位包括總行營業部及分行
實施辦法第二 十五 條 開宗 明義 表 示銀行建 立 自行查核制度之 目
的在:「為加 強 銀行內部牽制,以 防止 弊端之發生。」因此,相對
於其他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查核次 數 最為 密集 ,其專案查核 甚至 是
「 每月至少 辦理一次」,意謂視 需要 , 每月 或 每日得隨 時辦理,但
為 避免 重 複 查核,它也規定「該 月得免 辦理專案查核」之情 況 :已
辦理一般自行查核,稽核單位已辦理一業務稽核,或已辦理遵守法
令事項自行評估之 月份得免 辦理一次專案查核。
一般查核為 每半 年 至少 辦理一次,是對所有業務項 目 的查核,
但其重點 除針 對上一次查核缺失之追蹤 外 ,對於稽核單位的內部稽
核 報告 或監理 機 關的檢查 報告 所 揭露 的缺失, 都 應特 別 作深入之 覆
查,以追蹤其改 善 績效。 甚至 ,自行查核主管 認 為 必要 時 得機動 辦
理專案查核,對 需要 加 強 追蹤項 目 加以查核。
二、查核期間及項目
銀行營業、財務保管及資訊單位的自行查核工作一般是 採用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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