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5 - 銀行內控與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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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內部稽核制度
章
四、稽核規畫與安排
台新 銀行 吳弘仁 副總 經理 曾 提及 台灣 銀行業內部稽核 仍 採用 傳
統 稽核 模 式 (即以業務規 範 為導 向 之查核), 未 以 風險 管理為查核
之稽核 模 式發 揮 稽核 功 能,也就是 尚未 能以查核 評估 建設性建
議的 步驟 , 創造 稽核的 價值 。財政部 金融 局 陳 淑美 專員也一 再強
調,銀行的稽核查核將以「 風險 管理」為導 向 之 發 展 。也就是這 裏
所說的 風險 管理正是 實 施 辦法 第四條第一項所說 明 的:「 發 展 足 以
辨識 、 衡 量、監督及控制銀行 風險 之程序, 訂 定適當之內部控制政
策及監督其有效性與適 切 性。」安 泰 銀行稽核 室曹虹 主 任 亦 明確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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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稽核人員應 先訂 定本身所能 接 受之查核 風險 。」 稽核規畫
作業,不 只 是在 瞭解 受查 單 位的內部控制執行 情 形, 尤 應重視稽核
人員本身在規畫 時 ,對查核 風險 之認 識 與評估。
(一)對稽核工作之認識
陳 淑美 專員對「稽核」( AUDIT )之定 義 , 深 具 意 義 , 她 指出
兩 點:
1. 稽核係指有 系統 、有 方法 地檢查 企 業內部控制制度、會計
、財務
文件等
真
易
交
同時
以協助
相 、揭露重要事項於報告, 紀錄 及其他有關 必 要 時予 項目,以了 輔 導。 解 事 實 需
應用有 系統 之 方法 以 蒐集 證據,並以工作底稿作為 撰寫 報
14 同註 5 , 頁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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